上海新空直升机有限公司变更企业经营范围

经营范围变更为:

甲类:通用航空包机飞行、石油服务、直升机引航、医疗救护、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。

乙类:空中游览、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、航空探矿、航空摄影、海洋监测、渔业飞行、城市消防、空中巡查、电力作业、航空器代管、跳伞飞行服务。

丙类: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、航空护林、航空喷洒(撒)、空中拍照、空中广告、科学实验、气象探测。

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上其它内容不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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