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据
(一)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53号);
(二)《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》(CCAR-158-R1)
(三)《民航建设工程行业验收暂行办法》(AP-158-CA-2003-04);
(四)国务院《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4〕50号);
(五)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《关于第一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》(华东局发明电〔2014〕631号)。
二、民航建设工程分类
(一)A类工程:项目法人为民航局空管局且建设内容跨地区的空管工程;
(二)B类工程:除A类工程以外的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和其他空管工程(见附录)。
三、应当提交的文件和资料(一式2份)
(一)申请文件及民航建设工程行业验收申请书(原件)。
(二)竣工验收报告(原件)。内容包括:
1.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概况;
2.工程项目内容、规模、技术方案和措施、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和安装的设备等;
3.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;
4.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及整改工程完成情况;
5.竣工验收结论;
6.工程竣工项目一览表;
*7.工程未完工项目一览表;
8.竣工验收整改项目一览表。
*(三)飞行校验结果报告(复印件);
*(四)试飞总结报告(复印件);
(五)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质监等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(复印件);
*(六)消防等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、准许使用意见或备案文件(复印件);
*(七)主要工艺设备的检测报告(复印件);
*(八)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有关项目的检测、联合试运转的报告(原件);
(九)有关批准文件(复印件)。
注:1.*为涉及此项内容时需提供;
2.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建设项目法人加盖公章;
3.申请书、表格式样要求及运输机场专业工程范围详见《民航建设工程行业验收暂行办法》,网址:www.caac.gov.cn/XXGK/XXGK/index_172.html?f1=60。
三、行业验收程序
(一)A类工程的行业验收,由建设项目法人向中国民用航空局(以下简称“民航局”)提出申请。B类工程中批准的可行性报告总投资5000万元(含)及以上工程的行业验收,由建设项目法人向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管理局”)提出申请。B类工程中批准的可行性报告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工程的行业验收,由建设项目法人向所在地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监管局”)提出申请;
(二)对于具备行业验收条件的民航建设工程,民航局、管理局和监管局在受理申请后20日内组织行业验收,并出具行业验收意见。
四、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
(一)民航局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
现场受理:北京东四西大街155号(中国民用航空局办公大楼-机场司)
邮寄地址:北京东四西大街155号
收件单位:民航局机场司 邮编:100710
联系电话:010-64091836 传真:010-64019967
(二)管理局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
现场受理:上海市长宁区迎宾二路300号(虹桥机场内)
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办公大楼二楼(机场管理处)
邮寄地址:上海市长宁区迎宾二路300号(虹桥机场内)
收件单位: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机场管理处 邮编:200335
联系电话:021-22321067 传真:021-22321474
(三)各监管局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
上海监管局
邮寄地址:上海市浦东国际机场领航路1号
收件单位:民航上海安全监督管理局 邮编:201207
联系电话:021-22329690 传真:021-22329690
江苏监管局
邮寄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光华门外中和桥路142号
收件单位: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 邮编:210022
联系电话:025-52651540 传真:025-52651542
浙江监管局
邮寄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290号
收件单位:民航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 邮编:310003
联系电话:0571-85068385 传真:0571-85108681
安徽监管局
邮寄地址:安徽省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建兰路
收件单位:民航安徽安全监督管理局 邮编:230086
联系电话:0551-63775030 传真:0551-63775089
福建监管局
邮寄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85号民航大厦
收件单位:民航福建安全监督管理局 邮编:350004
联系电话:0591-83375417 传真:0591-87912607
江西监管局
邮寄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国际机场内西二路
收件单位:民航江西安全监督管理局 邮编:330114
联系电话:0791-83960219 传真:0791-83960219
山东监管局
邮寄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济南遥墙国际机场
收件单位:民航山东安全监督管理局 邮编:250107
联系电话:0531-82080312 传真:0531-82080327
厦门监管局
邮寄地址: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三路659号
收件单位: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 邮编:361000
联系电话:0592-5768925 传真:0592-5768925
青岛监管局
邮寄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民航路101号
收件单位:民航青岛安全监督管理局 邮编:266108
联系电话:0532-83788711 传真:0532-83788711
温州监管局
邮寄地址: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大道4567号29幢
收件单位:民航温州安全监督管理局 邮编:325024
联系电话:0577-86852062 传真:0577-86852063
附录:
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目录
(一)机场场道工程,包括:
1. 飞行区土石方(不含填海工程)、地基处理、基础、道面工程;
2. 飞行区排水、桥梁、涵隧、消防管网、管沟(廊)工程;
3. 飞行区服务车道、巡场路、围界(含监控系统)工程。
(二)民航空管工程,包括:
1. 区域管制中心、终端(进近)管制中心和塔台建设工程;
2. 通信(包括地空通信和地地通信)工程、导航(包括地基导航和星基导航)工程、监视(包括雷达和自动相关监视系统)工程;
3. 航空气象(包括观测系统、卫星云图接收系统等)工程;
4. 航行情报工程。
(三)机场目视助航工程,包括:
1. 机场助航灯光及其监控系统工程;
2. 飞行区标记牌和标志工程;
3. 助航灯光变电站和飞行区供电工程;
4. 泊位引导系统及目视助航辅助设施工程。
(四)航站楼、货运站的工艺流程及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工程。其中,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包括:信息集成系统、航班信息显示系统、离港控制系统、泊位引导系统、安检信息管理系统、标识引导系统、行李处理系统、安全检查系统、值机引导系统、登机门显示系统、旅客问讯系统、网络交换系统、公共广播系统、安全防范系统、主时钟系统、内部通讯系统、呼叫中心(含电话自动问讯系统),以及飞行区内各类专业弱电系统。
(五)航空供油工程,包括:
1. 航空加油站、机坪输油管线系统工程;
2. 机场油库、中转油库工程(不含土建工程);
3. 场外输油管线工程、卸油站工程(不含码头水工工程和铁路专用线工程);
4.飞行区内地面设备加油站工程。